为规范同济大学运筹楼空间场地的日常管理,提高使用效率,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,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工作和各类学生活动,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。
一、服务管理单位
同济大学中意学院
二、场地借用原则
同济大学中意学院部分场地可面向同济大学校内开放借用,用于支持与学院愿景和使命相符的项目、课程和各类活动等。
三、场地借用范围
同济大学中意学院场地借用范围包括运筹楼101创意空间、102展厅、103报告厅、404阅览室、501室、502室、507室、屋顶花园,可用于举办展览、会议、论坛、讲座、工作坊等活动。
四、场地借用流程
1.借用场地申请人须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前联系中意学院空间管理员,告知借用时间、借用场地、借用事由及联系方式,在确认活动符合使用规定且申请时段内场地可用后,完整如实填写《同济大学中意学院场地借用表》(见附件),经申请单位或活动负责老师所在学院/单位审核通过后,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66057@tongji.edu.cn,并将纸质签字版送至中意学院运筹楼401室劳老师处,经中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相关场地。咨询联系电话:65983721。
2.举办以下活动需借用场地的,如:形势报告会、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读书会、讲座、论坛、沙龙、成果发布会等,主办机构请事先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(OA)向校宣传部、文科办等相关部门报批,涉外的活动还需报国际合作交流部复审。请在提交场地借用申请表时将审批结果(OA 打印流程单)一并提交中意学院。学生活动和社团活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3.活动现场需直播或者录像等,主办机构需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(OA)向校宣传部、文科办等相关部门报批并在场地借用申请表中备注说明,经校有关部门(宣传部、学院或团委等)同意,与中意学院联络确认后方可在相关场地使用相关设备。
五、场地借用注意事项
1. 预定事项
(1)场地预定使用按照“先申请后使用、先到先得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统一安排,若活动时间发生变动,请提前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中意学院。
(2)借用场地单位需遵守中意学院相关场地使用管理规定,学院不接受私人聚会性质的场地借用,严禁为帮助校外公司以校内单位名义申请场地,如查实违反规定,将报学校处理。
2. 场地布置与维护事项
(1)布置、宣传、餐饮、招待等工作,由借用单位自行办理。运筹楼场地一般不得带入有色饮料和食品,如有特殊情况,须提前与中意学院联系,经许可后在指定地点食用。
(2)如需变更场地桌椅等设施摆设,应事先提出场地布置图并经中意学院同意。场地原置桌椅请使用单位自行搬动排列;使用完毕后,请恢复场地及设备原状,确保功能正常运作。
(3)借用物品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中意学院同意,除借用范围內交付使用的设备器材外,将由管理单位负责人员操作,包括水电、消防、影音播放系统等原设定,不得擅自变更。
(4)场地使用及布置范围仅限原申请的借用区域,请勿任意跨区使用或影响其他区域运作。
(5)进场及活动时间需依照申请核定的內容执行,使用场地请勿逾时,控制适当音量,以免影响其他使用者。
(6)运筹楼场地为本校资产,所有布置请勿使用一般胶带、双面胶、强力胶、海绵胶、墙钉、试剂等任何会损坏场地建筑、墙壁、地板、设备、家具、书籍、陈列品、植被的材料或器具。
(7)使用期间请自觉维护场地内的清洁卫生,及时清理现场垃圾,大型垃圾请于活动结束后自行处理并带走,如帆布、木料、KT 板等布置物。
(8)参观或借用屋顶花园过程中,请爱护屋顶花园的花草、绿化以及公共设施,不要用手触摸,勿带有色饮料和食品入内,离开时带走垃圾。
(9)借用404阅览室,除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外,还需遵守《中意学院404阅览室读者注意事项》的相关规定。
(10)借用责任人确保使用场地时不得损坏场地内设备设施,如有任何损坏情况,借用责任人需于 3 日內修复回原状或照价赔偿,以免影响后续借用者的权益。
3. 场地归还事项
(1)场地使用结束后,借用单位须将场地清洁干净并恢复原貌,通知学院物业检查场地、设施并做好交接手续。
(2)借用期限结束后,借用单位须将其在场地内布置的一切物品搬离现场,遗留物品若未提前通知学院,将于活动结束次日被视为垃圾处理。
4. 安全事项
(1)使用期间不得影响运筹楼内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,不得影响进出师生的人身安全;
(2)运筹楼全面禁烟、火(包括运筹楼内、楼前广场及屋顶花园),请勿于楼內、楼前广场或屋顶花园抽烟或使用蜡烛等器具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接电。
(3)危险违禁物品均不得帶入场地內,以免损坏场地或引发安全隐患。
(4)使用场地期间请保管好个人的随身物品,离开时请勿遗忘物品。
(5)疫情期间使用场地请佩戴好口罩,配合校内安保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,遵守活动秩序,有序进场。
(6)屋顶花园是户外楼顶场地,参观或使用场地请务必注意安全,不要攀爬。
5. 管理事项
(1)借用单位应按照提交的活动流程正确使用场地,使用期间须遵循自觉规范的原则,如使用与申请內容不符、私自转让使用场地、或损害活动范围及运筹楼建筑物与设备者,管理单位可立即停止借用,要求相关损害赔偿。
(2)如借用责任人或者单位出现两次以上(含两次)污染、损坏场地相关物品及设施等不良情况,或不按该场地借用管理办法使用场地的,学院将不再向该单位或借用责任人提供场地借用服务。
(3)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可对借用单位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,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遇学院重要活动使用,请服从学院统筹安排。
(4)如有未尽事宜,依照本校相关法规执行。
六、其他
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,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意学院所有。
同济大学中意学院
2021年12月14日
场地:101创意空间 |
场地:103报告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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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地:102展厅 |
场地:507室 |
场地:404阅览室 |
场地:501室 |
场地:502室 |
场地:屋顶花园 |